近日,对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樟树布社区泰阳金桔苑小区业主质疑“小区通道被某开发商占用”一事持续发酵,并在网上多个论坛蔓延。作为知情人士,我们想站出来在此一一回应,事实并非金桔苑小区业主所述。
首先,深圳市中荣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0年9月由司法裁定取得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办樟树布社区宗地号为G06416-0031的商住用地,用地面积为6646.6㎡,且与泰阳金桔苑小区没有任何土地交集。然而,2012年,因有关部门对该地块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进行调整,将该宗地规划为市政道路用地。开发商中荣琛地产考虑到市政道路关系民生,自身也是城市的建设者,理应服从公众的利益,遂同意政府调整规划,暂停在原地块的开发,并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安排下,调整用地置换至原法定地块的西北侧,即原樟树布社区的村集体土地上,原宗地编号不变。目前,深圳市中荣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拥有 G06416-0031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且依法办理了转地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次,金桔苑小区业主反映的消防通道为2013-01V-0015号方案图东北方向一条现状道路,供金桔苑小区业主通行,两侧被利用为临时停车(金桔苑小区业主出入口本不在现状道路上,乃樟树布社区为该小区业主临时出入而开设)。该方案图红线与现状道路边界约有6.7米宽距离(含停车)。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在办理上述调整用地方案时,已经按照城市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考虑并预留了金桔苑小区正常的8米宽出入通道用地。开发商中荣琛地产也已承诺在前述 6.7米宽道路的基础上退红线,预留至少8米宽道路供金桔苑小区业主通行,也不会在该现状道路一侧设置围墙。该调整用地的开发建设并不影响金桔苑小区消防通道和业主车辆出入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金桔苑小区业主和住户利益的依据。
再者,该地块还没有开工建设,也并非位于水源保护地,更不存在环境评估造假的问题。那么,所谓的“项目严重影响水源地、施工噪音及带来的尘土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起居”纯属无稽之谈。而且,按该调整用地的规划指标,G06416-0031宗地将配建社区用房,包括社区警务室、邮政所,公共开放空间和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将为小区和周边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配套设施,符合集体利益。
鉴于此,深圳市中荣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让道于民,为此调整原法定用地,耽搁了数年多的开发建设时间,已经做出了重大的牺牲,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反遭金桔苑小区业主控诉,被质疑调整用地的合法性,实乃哑巴吃黄连。但,真理总是越辩越明,无论是误会还是某些人蓄意挑拨,企业合理、合法的权益不应该也不会因此而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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